新莊場區位於人口稠密的新莊區,因時常辦理各項活動,早已成為社區民眾休閒的最佳去處。
新莊場區各場地設施符合國際標準,為國內綜合體育場經營的典範,多功能的設計,適合辦理各項體育競賽、大型演唱會、音樂會、展覽、藝文活動、企業或宗教團體的大型集會場所。
- 民國80年:臺灣省都委會決議22公頃為公園用地,並於81年6月辦理徵收。
- 民國87年:臺北縣政府報請考試院正式成立「臺北縣立新莊體育場」。
- 民國90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與臺北縣政府在新莊場成立臺北縣第一處運動與休閒推廣中心,辦理有關全民運動的推展活動。
- 民國91年4月:臺北縣新莊體育館暨地下停車場工程完工。
- 民國97年:臺北縣政府體育處合併後所在地。